索引号: | 01251010-038/2022-1339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市监〔2022〕25号 | 公开日期: | 2022-02-16 |
发布单位: |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38/2022-13393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市监〔2022〕25号
- 发文日期:
2022-02-25
-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龙市监〔2022〕14号
- 文件编号:
龙市监〔2022〕25号
关于龙游县市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龙游县委员会、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1年,龙游县市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监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履职,充分发挥出市场监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努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一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逐步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1.稳扎稳打,贯彻实施“法治立局”战略。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继续贯彻落实《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要点等,切实明确各科室所队的职责,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在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下有序开展。紧紧围绕上级政府和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法治立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于全局工作,顺利通过“法治立局”战略中期评估,另获得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16-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表现突出单位,吴健、邱梦芸获评先进个人。由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办的“龙游源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入选第二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龙游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主管人员未按标准检测机动车案入选2020年度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由溪口所查办的龙游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案在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认真开展法治工作。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和条件,进一步完成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并借助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市监分团的力量,拍摄普法微视频,持续强化社会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学法考法和国家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其中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的平均分达99.90分。坚持通过专题研究、强化法律素养提升、执法比武练兵等手段,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内外兼修,推进执法监督规范有序。一是积极落实内部监督,划红线、筑防线。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一审一核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罚合理及说理充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切实畅通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渠道,并坚持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罚没款超过5万元、从轻幅度较大及减轻处罚等重大案件均经案审会讨论。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并积极参加省局、市局、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021年度,我局法规科对全局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达到100%,审核行政处罚案件443件,组织案审讨论127件,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6次,应对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1起,无一起败诉或者被纠错案件。向龙游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5起,人民法院均裁定准予执行。此外,向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等单位移送案件4起。二是主动引入外部监督,知短处,补不足。主动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接,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涉嫌犯罪案件移交机制、非诉执行案件处置、行政复议申请率高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进行探讨交流。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并积极参加省局、市局、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错误程序或错误决定被纠错案件,未收到任何单位制发的执法监督决定书或者意见书。三是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做好执法证件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充分保证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合法性,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完成1979条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等平台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公布工作,牵头组织完成791条执法事项覆盖事宜。四是配足配强法制机构队伍。始终坚持党政同责,由局长、党委书记负责“法治立局”战略贯彻实施,夯实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等,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管落实的体制,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监管的“法治立局”落实机制有效运转。努力实现公职律师零的突破。一直以来,我局没有通过司考或法考的工作人员,2021年在局班子的支持下,我局通过各种方式鼓励、激励或引入方式,鼓励干部参考,2021年共有3人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终于实现通过法考人员零的突破。
3.有的放矢,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上级安排,我局已于2020年6月正式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编制29名,划转为执法队的编制人员数22人,执法人员到编到岗率达到76%。已完成案审协调科和三个分队的设立。执法队办案人员均为骨干力量,办案人员数量、年龄结构较成立前,有较大改观。35岁以下人员11人,占比50%。并同步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办案区数字化提升,投入办案区数字化提升经费47万。同时通过稽查执法大比武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经验、锤炼队伍的目的。2021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学法考法活动、动员全体干部参加了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等,另派年轻干部杨宇航代表衢州市局参加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大比武暨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第五名)的好成绩。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龙游县共有登记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42413户,其中内资企业580户;私营企业8426户;外资企业72户;个体工商户326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29户。本年度,共新增个体工商户4442户;新增私营企业1289户;新增内资企业118户。此外,今年共计新增冠省名企业318个;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7户次,出质股权数额25663.2万元,担保债权数额265420.053万元。
2.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是画好“延长线”,深化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改革。推出升级版“企业开办大礼包”,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套餐,将政府买单印章由4套升级为5套,完善免费寄递的覆盖范围,将印章、税控设备、业务服务指南以及政策宣传材料的“开办大礼包”纳入其中,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并将公告时间统一由45天压减至20天,满足企业快速退出市场的实际需求。二是按下“升级键”,推进窗口服务工作标准化提升。探索延时服务、周末预约服务机制。全面推行上班早到岗、下班延时办服务模式,合理分流高峰期办事人群。建立健全预约服务机制,开通周末预约办理服务通道,线上线下并行受理群众预约申请,达到窗口工作人员效能最大化。截至目前,共为企业提供延时服务124次,提供预约服务22次。打造企业服务集成专窗,实行税务预检机制。联合县税务局对企业“一件事”专窗进行整合升级,为企业提供涉税事务咨询及“注销预检”服务,对无欠税个体工商户当场办理注销,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截至目前,已办理企业注销248家,其中简易注销133家,占比53.63%,办理税务预检近188件。三是启动“点火器”,开展新一轮“证照分离”全面化变革。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衢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明确全县范围内520项涉企经营许可证事项,初步梳理出县级审批事项69项(不含委托下放事项),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截至11月30日,全局共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300余件,其中审批改备案近300件,实行告知承诺250余件。目前全县共有12514家主体实现了经营范围规范化,占全县主体总量的近30%。四是拉紧“起跑线”,达成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百分百转登。联合教育、民政共同组建转登工作联合小组,定期召开联合小组工作会议,制定转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流程图。第一时间梳理在册营业性培训机构清单,并完成与教育部门的清单数据比对,最终确定“双减”转登工作目标企业30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市监转登专窗”,主动对接税务、医保、社保部门,协助注销培训机构办理清税事宜。截至11月30日,全面完成转登工作,实现营业执照压减率100%,其中注销企业占比73.33%,位列全市第一。五是吹响“集结号”,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多场景应用。全面落实《衢州市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多场景应用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择选龙游城东东方广场综合体为电子营业执照“身份标识码”试点实验区、“四端四色”信用管理,实现“动态码”和“静态码”两种展示形态。结合“三比一讲”竞赛工作,牵头电子营业执照申领工作。截至目前,33100余市场主体已经下载了电子营业执照,占总量的78.8%。
3.全面激活小微企业发展动力。2021年我县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决策部署,推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年,全县新增小微企业1198家,其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226家;引导和支持74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公司制企业占比89.55%。一是数字赋能小微园金融服务。以提升“小微企业园”板块金融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对小微企业园实施数字化改造,采集入园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相关信息,夯实分类建档和授信基础,实现入园企业分类建档覆盖率100%,为银行机构授信提供支持。龙游县农商行及台州银行龙游支行推出专属小微园信用贷款产品,实现园区数字化建设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赋能”和“金融赋能”。截至10月末,县内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园和入园企业贷款余额1735万元,累计走访小微企业园百余次。二是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深入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以市监局牵头、浙江省衢州工商学校主办、人力社保局保障的政校企合作机制。双向连接岗位需求和人才供给,形成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发挥市场监管系统优势,制定以企业关注的“食品检验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等紧缺型岗位为主的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专题项目制培训,共计532人次。三是聚焦地域特色产业发展。以绿色产业为重点培育目标,根据区域特色推进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品牌。重点推进“龙游莲子酒”“龙游黄茶”等农产品品牌建设,继续跟踪好、服务好“龙游麻鸡”、“龙游莲子酒”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指导,推动我县传统产业链改造提升,形成有影响力的地域“名片”。四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百地千名行长进民企送服务”等专项行动,用好“贷款码”等创新服务手段,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截至9月末,龙游辖内17家金融机构共计走访企业244家,通过走访向企业授信额度15.56亿元,贷款发放7.52亿元。制定“首贷户拓展”劳动竞赛方案,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提高融资便利度。截至9月30日,我县1111家市场主体获得融资18.42亿元。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大要案案件工作任务超额完成。我局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办案的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行为,2021年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树立市场监管执法威严。办结的个案中,有8个案件罚没款超过10万元,2件超过三十万元。12月中旬,累计办结大要案47件,其中药械类案件18件,其他类案件29件。
2.重大执法行动成效显著。我局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局,对照各个专项行动时间表,第一时间抓好落实。一是在开展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工作过程中,我局持续跟进消费信息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整治,查办检验检测领域案件1起,罚没款8万元;食品安全领域案件49件,罚没款62.33万元;其他领域3件。二是在打击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动中,我局于6月上旬,召集各相关科、所对召开专项会议,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成品油及进口冻品走私活动。6月份以来,我局牵头交通运输、经信、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非法加油联合整治共25次,立案查处5件(由综合执法局查办4件,市监局在办1件),由我局查获的涉案无合法来源油品22.02吨。三是在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工作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执法重点,在省局交办的广告案件违法线索中,做到100%核查、100%立案,核查率和立案率均位居全市第一,共查办此类案件17件,罚没款4.732万元,此外,我局还重点监测淘宝、美团、饿了么等平台,重点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刷单,网络餐饮行业中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查办刷单案件2件,罚没款1万元,实现了刷单领域案件的突破。四是在围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工作中,我局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行动期间,我局共查处食品类案件24件,罚没款86.98万元,完成对6个批次电线、电缆抽检,对儿童玩具、中介机构乱收费进行了整治,督促3家燃气站对3处隐患进行整改,办结1件超期未检钢瓶案件,罚没款2.1万元。五是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中,我局将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品经营批发单位和校园周边店作为整治重点对象,截至9月中旬行动结束时,我局共立案73件,已结案57件,罚没款86.265万元。我局以食品监督抽检为手段,把向性选择问题产品进行抽样并统筹处置,共办结食品抽检领域行政处罚案件21件,罚没款12.58余万元。
3.价费监管执法工作扎实落地。一直以来,我局将保障惠企收费政策落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做好规定动作,牵头县发改、供电等部门,累计开展了四轮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确保电价优惠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11月中旬,我局累计完成转供电主体整改规范29家,清退金额达101.21万元,惠及终端用户1996户。“转供电费码”红码核查率100%完成,红码率长期保持在全市最低水平。
4.反垄断执法和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检查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协助省局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在前往绍兴参与省局组织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核查上报市局疑似问题件(绍兴市问题件)5件。
(四)执法创新
1.积极参与执法数字化改革创新工作。一是我局被确定为省局应用场景建设和试点“揭榜挂帅”工作试点中榜单位,与其他中榜单位共同开展“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任务中“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行政处罚案件在线指导监督”应用场景建设的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了案管系统相关的配套措施跟进落实、业务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等工作,推动应用系统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推进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二是我局“简案快办”工作位列全市第一,截至11月中旬,我局办理“简案快办”案件158件,办结率达到100%,且每月办结数量较为均衡。
2.扎实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我局于2021年月份,建立了龙游县商业秘密保护联动协作机制方案,为全县各单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执法尺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局按时完成省市局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上报,目前已上报4家备选示范点(浙江亿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确定了浙江特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今年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目前正在等待市局现场检查、验收。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数字化程度仍然不高。在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执法、普法推广、日常监管等领域,目前我们尚不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去优化监管的流程和方式去提高监管效率、扩大社会效益,尚未实现市场监管和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二)法治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仍然不够深入。目前,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方式仍有局限性,全局的学习氛围仍有待加强和提高,学习宣传的效率和效应仍有待于改善。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程度仍然不够全面。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上仍有不周全的地方。对本局的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还没有完全符合实际需要。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高。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全面落实还需要进一步推进。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健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解决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干部从“等事做”到“找事做”转变,实现全局上下全员紧起来、快起来、比起来。
(二)率先示范,坚持学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并重视党政班子学习,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方式,带领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上级要求组织完成全国市监系统的法律知识竞赛、全省市监系统的学法考法、全县国家干部的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依法依规,提升执法能力。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基础,增强市场监管执法的法治力。2021年全年共办结案件443起(其中简案快办案件156件),罚没款金额401.45万元。按照罚没款数额分:大要案47件,罚没款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案件8件,30万以上案件2件。按照类型分:食品领域案件343起(简案快办156件),案值24.93万元,罚没款金额122.67万元;药械化领域案件25起,罚没款101.15万元;质量违法案件19起,案值23.29万元,罚没款金额26.66万元;知识产权案件9起,罚没款金额13.26万元;广告违法及虚假宣传案件42起,罚没款金额103.99万元。每一个案件均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行政处罚合法合理,未发生案件复议或诉讼败诉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立局战略,进一步巩固法治市监创建成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健全市场监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制度,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水平。
(二)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的优化运用工作。对我局以往的行政处罚案件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行政处罚数据库。并根据该数据库梳理出普通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操作规则,为我局各类型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提供参考依据;按照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一些涉企政策兑现相关要求,形成跨部门政策兑现规范性评定规则,为以后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记录查询及严重违法行为判定等方面工作提供规范操作指南。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继续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等日常工作,强化执法监督,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及行为规范。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继续促进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我局执法案件办理水平。继续推进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工作,结合掌上执法等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使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继续做好行政复议的应对和行政诉讼的应诉等其他工作。
(四)持续助力企业新发展。完善企业开办套餐式服务,探索并进一步完善银行预约账户在线推送和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服务功能,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探索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模式,通过与公安、民政部门的后台系统互通共享,融合数据筛查、智能比对功能,有效识别申报地址的真实性,进一步实现申请材料清单“瘦身”,力争实现便民惠民制度新突破。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