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2021年度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2-
22
16: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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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部门:
根据《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建〔2014〕6号)及《2021年龙游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衢环龙〔2021〕24号)文件要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会同属地乡镇对高坪桥—社阳水库、洪畈水库、沐尘水库、黄泥坑水库、山门寺水库等开展例行巡查,并督促各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对象进行考核自查自评。
巡查结果、自评及平时掌握情况共同作为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评分依据。补偿金额根据考核得分进行计算,2021年度龙游县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共计368.49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情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
联系电话:0570-7026036
联系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405办公室
邮编:32440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2年2月22日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