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2021年度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 02- 22 16: 00 浏览次数:

各相关乡镇、部门:

根据《龙游县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龙财建〔2014〕6号)及《2021年龙游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衢环龙〔2021〕24号)文件要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会同属地乡镇对高坪桥—社阳水库、洪畈水库、沐尘水库、黄泥坑水库、山门寺水库等开展例行巡查,并督促各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对象进行考核自查自评。

巡查结果、自评及平时掌握情况共同作为2021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评分依据。补偿金额根据考核得分进行计算,2021年度龙游县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共计368.49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情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2021年3月2日

联系电话:0570-7026036

联系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405办公室

邮编:324400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2年2月22日      



附件:龙游县2021年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分配表.doc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