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游经济开发区启明路、惠商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09:25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LYSG2022-013 -011

1.招标条件

龙游经济开发区启明路、惠商路道路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330825-04-01-327830),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经济开发区惠商路南起北斗大道,北至启明路,道路全长约1150m,路幅宽度为41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h。启明路西起M196地块最西边,东至规划游三路,道路全长约2170m,路幅宽度为24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h。建设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强弱电工程和照明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本次招标财政审定预算价:65130420元(其中暂列金额2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300 日历天。

2.4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口自 /年 /月/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口(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 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 )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含)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14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jsgc/login),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jsgc/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光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8 日9 时 30分,递交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 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⑴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ztb.longyou.gov.cn/jsgc/login)”,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⑵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 号开标室(龙游县龙翔路37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根据本章第6.1条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2 月 17 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

8.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谢绝中高风险地区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8.2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企业只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参与现场投标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必须具有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并对健康码(绿码)真实性负责,因投标人员未能提供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体温不正常(发烧)等现象的,谢绝进入开标场所,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现场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进入门岗出示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如果行程码带“*”号,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签署承诺书。

8.3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人员递交标书需要递交个人健康承诺书(不需要封在标书里),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中自行下载。

8.4 因本次项目投标现场需测量体温等相关事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提早到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2号 地 址:龙游县远洋现代城6号楼2楼6-2-8

联系人: 莫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70-7255251 电 话:13587030165

邮箱: / 邮箱: 409656373@qq.com

2022年1月 25曰

信息来源: 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