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北部组团仓储部分初步设计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 12- 06 16: 03 浏览次数:

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龙开函〔2022〕48号文及由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 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北部组团仓储部分初步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概算审核意见(龙财审概〔2022〕4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报告,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浙西南大宗物资进口仓配交易中心-北部组团仓储部分。

项目代码:2211-330825-04-01-680772。

二、项目建设地址

龙游县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以南,童家公路以西。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0.73亩。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新建钢结构物流库一栋,配套建设设备用房、门卫室及停车场、道路、围墙等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9763.54 平方米。

四、方案设计

(一)总平面设计:原则上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布局和交通组织方式。

(二)主要技术标准:物流库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设备用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五、项目业主

龙游新北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40.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16.46万元。建设资金主要由金融债券资金解决。

七、其他

1.请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