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 12- 06 15: 49 浏览次数: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所报《关于要求核准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恒鑫电力〔2022〕03号)文及项目申请报告等资料收悉,根据报告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主要通过对废布料、废橡胶、农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及城市垃圾分拣出的可燃物、污泥、废塑料瓶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处置与利用。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区域废弃物综合处置与利用水平,提高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能力,推动“无废城市”创建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项目符合相关政策与标准。原则同意建设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项目代码:2206-330825-04-01-226222。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

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龙游经济开发区M225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135亩。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设计年焚烧处理25万吨一般固废。主要新建2台日处理量500t废弃资源焚烧炉配2台高温超高压参数的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瓶清洗生产线及年7万吨污泥干化生产线。配套建设废弃物接收储存进料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水系统、供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供热管网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及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37772平方米。

四、项目主要生产与处置工艺

原则同意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一般固废焚烧处理、废塑料瓶清洗处置、污泥干化及污水处理等生产与处置工艺。

五、项目业主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9625万元。建设资金除业主自筹37000万元外,其余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出具的决策咨询服务意见(衢市工投咨字2022第102号),龙游县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出具的咨询服务意见(龙工投咨字〔2022〕02-01号),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825202200091号),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节能报告审查意见(龙发改〔2022〕61号),中共龙游县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龙游政法风评〔2022〕35号)等。

八、其他

1.原则同意废弃资源焚烧炉配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按照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实施。项目投运后拆除现有厂区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2.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延期开工申请。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