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1- 23 11: 14 浏览次数:

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是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其发布新闻的内容和口径,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一)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决定、计划,准确详尽地解释党和政府的政策与相关措施,定期通报所属单位、部门重要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县对外宣传与网络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代表党委、政府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党委、政府决策与公众意愿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党委、政府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与党政主管部门交流情况、协商拟定报道口径,准确、及时地向传媒单位和中外记者说明事实真相。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委宣传部、县对外宣传与网络管理办公室,以便随时了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地引导境内外舆论,纠正误传、澄清谣言,安定民心、维护团结、稳定社会秩序。

(三)解释人民群众中的一些疑惑问题,通过与新闻媒体交流、与人民群众对话,认真细致地做好解惑的思想工作。要组织好网络信息发布和引导工作,以单位实名,适时就本地本部门的有关信息,在网上进行发布,听取网民意见与建议;关注和研判网络舆情,特别是涉及本县或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热点和焦点问题,要适时进行回应与引导,形成正面舆论声势,避免网上炒作;做出网络信息发布效果评估。

(四) 担负“媒体接待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本地本部门新闻发布和媒体接待工作,接受中外记者采访,当记者在新闻发布会或登门采访后还不满意,要求深入采访本地、本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与人员时,新闻发言人有责任尽可能提供帮助,安排记者采访。遵循“谁负责、谁发布”的原则,对内善于组织协调,对外一个窗口接待、一种声音发布。

(五)负责与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新闻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参加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本单位新闻发布计划,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立健全本单位新闻预警和舆论监控机制,研究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努力使新闻发布和应对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