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 01- 21 09: 02 浏览次数:

2021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多措并举,着力落实好省、市、县工作部署,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现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根据我局主要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有关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处理具体工作事项,各项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足额保障到位。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部署和落实。

(二)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了《2021年度县财政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计划》,并做到学法计划保质保量落实。2021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纳入会前学法主要内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着力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重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制工作队伍。制定《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实行财政干部轮训制度。局属各科室负责人,都能自觉将普法学习作为一门必修课,通过局办公会、支部会以及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等形式加以落实,工作中特别注重与部门业务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和法规的学习运用。

三是组织好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龙普法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在12月份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103名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

一是加强全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2021年度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规范性文件7个,其中我局牵头起草的1件。目前,县财政局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1件,其中我局单独制定公布的26件,我局起草县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对财政部门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是加强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我局对外订立的行政机关合同的各项行为,行政机关合同实行法制审核、逐级备案,确保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2021年,我局共签订行政机关合同6件,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审核,抓好法律顾问系统的应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定《龙游县财政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务网上公布。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我局制定了《龙游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龙游县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直以来,我局坚持外聘法律顾问。目前与浙江护龙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了规范法律顾问行为,我局于2018年制定《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行政执法全面公示。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人员、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均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数据电子化网络化,通过监管平台同时公布到政府门户网站,将检查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我局还通过设立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箱等方式进行执法公示。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为了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了二支录音笔一台固定摄像机全面规范执法程序,针对基层执法需求,细化执法程序,各执法环节均明确执法公示、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相关工作要求。

三是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将《意见》、《标准》要求贯穿于财政执法的全过程,把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缩小自由裁量权的选择度,确保财政行政处罚有法有理,减小执法随意性。

四是保障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都按规定程序送达,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保证裁量标准符合规定,行政处罚程序符合标准。2021年,我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件,通过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并在政务网上公开。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及时组织新进公务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2021年积极开展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换发人员共计48人,换证率100%。同时,积极对接县司法局,及时组织我局新进公务员、参公人员办理执法证件6人,即申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54人,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并向县司法局备案。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置全社会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县人大、纪检、审计的监督。执法人员树立了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的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文件,依法执法,所有行政许可件的办理程序基本符合要求。严格举报案件的管理、明确各项责任、严格保密制度,规范举报投诉案件的操作程序。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4项;共收到9起举报投诉案件,1起已处理,7起不予受理,1起正在处理。

二是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龙游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成立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相关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财政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法规科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协作配合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2021年,制定《龙游县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明确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对象和数量要求等。目前,我局有行政检查子项64项,已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64项,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执法检查12次,其中“双随机”抽查6次,即时检查6次,均采用掌上执法检查方式,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任务总数3个事项,完成率100%,其中1个事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跨部门监管率33.33%。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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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