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 01- 19 14: 34 浏览次数: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1年,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建设。现对照《龙游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龙依法行政办通〔2021〕7 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深入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探索。通过加大执法事项、执法重心、执法力量、执法保障的下沉力度,切实为属地管理和基层治理赋权赋能、纾难解困。目前,我县龙洲街道、东华街道、湖镇镇、塔石镇、小南海镇、溪口镇6个中心镇(街道)已全部赋权到位,实现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为了让基层执法更好地“接得住、管得好”,确保改革不断档、不卡壳,我局加强与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沟通交流,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衔接,以确保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程序到位,合法合理。乡镇(街道)在加快适应新执法角色基础上,重视日常行政执法风险防范,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体系、健全乡镇(街道)法制审核制度,全面保障行政执法职权落地。

(二)开展“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根据《龙游县加快推进全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9〕75号)要求,整合全县域行政执法资源,最终形成“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1+5”行政执法模式。依据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情况,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整合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跨区域巡查、应急联动等联合执法。成立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指导。

(三)严格落实执法制度,规范公正执法。依据龙游县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依法行政办通〔2019〕1号)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年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223起;规范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行政处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效性,2021年共计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议14次。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办理、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若干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干涉执法办案情况出现,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二、行政执法办案情况

一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出台执法办案积分考评机制,推行全员办案,通过数量、质量双向考评,助推行政执法办案迈向新台阶,全年度累计承办行政处罚案件2014件,比上年增长97.6%,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335件,简易程序案件679件。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召集各分局案件审核人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局年度办结案件质量进行把关,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以查促学、以学促改,推动案件办理;统一执法案卷装订归档格式,各分局、中队设立案卷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执法案卷、执法文书等相关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案件规范化管理与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二是打防结合精准查处。1、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为契机,聚焦建筑工程、渣土运输、非法采石采砂等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乱象整治,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运输过程中带泥运行、超危大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违法行为,累计办理建筑工程领域案件12起,非法采砂采石案件8起;2、开展域外渣土(垃圾)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依托衢州-杭州综合执法案件协作机制,形成跨区域执法联动,并以小南海镇鸿陆夏村外来垃圾倾倒案为典型,总结出处置外来垃圾倾倒案的“三道门”经验,有力震慑和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获副省长(时任市委书记)徐文光批示肯定;3、积极探索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拓展案件办理领域,涵盖瓶装燃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流动加油等各事项,查处违法行为30余起,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三是做好“非现场执法”工作。加强信息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实战运用,城区范围内依托143个智能抓拍监控及现有功能模块,推动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乱排污水等领域“非现场执法”,实现数据说话,全年城区通过“非现场执法”办理案件56起。积极探索智慧执法,湖镇利用智能探头对占道、排污、违停等多种违法行为实行自动抓拍、语音提醒等一体化执法,“非现场执法”办案率提升70%。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以来,新增行政复议案件2起,当事人主动撤回2起;处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起,目前无行政败诉情况。主动化解争议矛盾,对当事人提出调解意愿的案件,在复议机关主持下积极进行案前调解,努力做到规范执法与社会效果的双统一。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横向联合和统筹协调,以提前介入机制减少和规避执法风险。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邀请县检察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等进行把关,并对需移交办理的公益诉讼类案件进行预先审查,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

四、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通过邀请行政法学专家、法律顾问等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开展依法行政、行政处罚风险防范、执法办案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培训共10次。以“人人上讲台,个个展风采”的创新微讲堂形式,由一线执法队员轮流上台交流工作经验,重点剖析现场处置、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执行等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本着以讲促学、以学带干的原则,将一个个鲜活的执法现场转变为讲堂上的生动案例,提升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切实增强队伍内在动力。组织开展2021年执法辅助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岗位业务技能测试,所有人员均顺利通过测试。通过学以致用、以考促学的方式,不断提升执法辅助人员的法治思维与业务技能。

二是加强数字化中队建设。以湖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省“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第二批试点为基础,以数字法治建设为牵引,结合乡镇“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强做优集成式、高效率监管执法服务平台,加强系统集成,打破信息壁垒,聚焦执法办案、日常管理、指挥协调、场景应用等重点,推行数字支撑、多个联勤站集群行动的“1+N”勤务模式,创新运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推进“善思维、强执法、高智能、全体系、有亮点”的数字化中队建设工作,不断提升中队综合化行政执法水平。

五、加强执法保障情况

一是统筹执法要素,积极落实物资保障。对已划转乡镇(街道)的处罚事项,办案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检测鉴定等办案费用,统一列入乡镇(街道)专项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我局从强化执法保障入手,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更新执法装备,完善执法设施,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执法能力,使行政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配强执法装备,执法工作更高效。目前我局共有皮卡车等执法机动车17辆,拖车、登高车、中巴车等特种车辆3辆,4轮执法巡查电动车24辆,用于日常巡查、执法办案及各类保障工作需要。积极调配执法记录仪,及时维修损坏记录仪并按新增人员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实现对执法全过程客观、真实的记录,并能及时固定执法检查证据,有效解决以往执法过程中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结合执法工作压力大、加班加点成常态的特点,将执法文化活动和队伍建设有机融合,设立职工健身房、阅览室等,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凝聚队伍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监督更严格。修订完善《执法装备管理制度》、《询问室管理制度》、《执法车辆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从日常管理到执法办案、从安全工作到执法保障,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各个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使得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依规矩行权的综合执法职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同时聘请专业的会计服务公司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对建局以来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底数,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六、2022年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安排

今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执法队伍素质、案件办理质量、执法办案领域覆盖、执法培训深度力度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履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式施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背景下,为构建监管全覆盖、执法全闭环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立足职责,扎实稳步做好第二批综合行政执法264项事项划转后的执法和监督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度,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提升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拓展法治文化阵地覆盖。以各分局为单位,梳理日常管理中的高频事项、群众关切事项,每季度制定相应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融入城市管理空间。通过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商户、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等宣传活动,以横幅、展板、宣传册等多样化的形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安全、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以市民的法律需求为导向,由执法人员面对面为市民答疑解惑,将法律知识和服务送到广大市民身边,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培养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向“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迭代升级,发挥行政执法指导办监督、指导作用,扎实推进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在湖镇镇、龙洲街道等六个乡镇(街道)以自身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实现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推动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建立乡镇(街道)与各职权下放部门间无缝协作机制,各部门要根据下放职权,在执法力量上予以支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四)推进执法办案质效提升。建立司法审判与综合执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岗位轮训、法制培训多维度合作交流,促使队员准确掌握行政执法程序,提升预防、化解行政败诉风险能力,提升依法履职、规范办案水平。组织开展法律专项培训,紧扣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通过开展比学习、比技能等各项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强化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的研究和探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座谈和学习,从典型具体的个案入手,提高执法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出台执法办案积分考评实施办法,对考评机制进行优化,做到执法数量与执法质量、执法办案与执法规范、执法能力与执法成效相结合;规范案件卷宗制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控制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做到科学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4日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