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9:3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游县文化西路115号,邮编:324400,电话:0570-78887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税收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衢州市税务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2条,通过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兼职人员2名,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更好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省、市税务局要求,县级税务部门不单独开设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我局坚决落实上级局关于公开事项的调整和完善,配合衢州市税务局和龙游县政府做好网站规范建设,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责任人、负责人和办公室责任人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服务缺乏针对性,对涉及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对群众办税缴费的指导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从两个方面着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深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强化与兄弟部门间的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二是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感,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

2022年1月

信息来源: 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