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1615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龙游县公安局成立以政委为组长、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平台在“龙游县人民政府网”。同时,2021年本局新媒体“龙游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篇,“龙游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篇,“龙游公安”新浪微博发布信息39条,“龙游公安”抖音账号发布信息206条,“龙游公安”头条发布信息31条。本年度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县公安局严格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打击工作,2021年全年共接警73149起,立刑事案件139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73人,2021年命案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 ||
行政许可 | 1315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 ||
行政处罚 | 4448 | ||
行政强制 | 693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7.30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要求提供交警路面执法依据和内部数据,已按照申请人要求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时不及时,有较多群众不了解公开渠道,公开内容与群众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下步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监督力度,激活内部动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已做到对外公开监督。
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游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