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龙游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制度。根据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龙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主要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根据相关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开政府预决算、招投标信息、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工作信息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相关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时公布相关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按规做好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等信息。2021年度主动公开《关于龙游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关于龙游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龙游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等政府、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券等信息,强化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券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四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龙游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信息发布需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对信息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公开。按规做好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发布必须经局内法规科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坚持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登记、审核、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处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答复内容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全年局里收到申请1件,依法按时办结1件,办结率100%,申请信息为本机关不掌握的信息,故无法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2021年度,在县政务信息公开科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文件精神,从严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仍需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出现“错敏词”现象,工作信息动态内容也相对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不均衡,信息公开意识仍需提高。从年报统计情况上来看,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公示公告和政策文件,占比较高,其他信息主动公开较少,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不断加强工作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视频培训、网络授课等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发现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与短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管理。严格执行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杜绝出现“错敏词”等现象。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进一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互动,打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渠道隔阂,共享信息,联动发布,实现同频共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