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游县营商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开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综合科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资料,最终资料经审核后统一发布。综合科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安排专人承办,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单位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真正做到阳光政务。积极借助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平台载体公开本单位信息,同时也运用龙游通等新媒体发布重点通知信息。2021年,我办在龙游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8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在龙游通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尺度把握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对照其他部门,查找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借助龙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基础上,完善公开形式,努力寻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