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1/2021-1263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发改〔2021〕47号 公开日期: 2021-08-23
发布单位: 县发改局 有效性: 废止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龙游县横山中学
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7:28 浏览次数:

龙游县横山中学:

你校《横山中学关于要求提高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近年来对部分学生公寓进行了重建和改建,学生公寓的投入和等级设施水平等大幅提高,运维成本上升,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征求意见等程序,按照弥补合理成本和充分考虑学生承受能力的原则,决定调整横山中学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部分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1、新建男生1号公寓,已安装热水器、安装空调的房间(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

2、改建男生2号公寓,已安装热水器、安装空调的房间(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350元(含水电费)。

3、未改建女生公寓,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女生三号楼宿舍仍按每人每学期260元。

二、本通知自二0二一年秋季入学起执行。原龙游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横山中学学生住宿标准的函》(龙价费[2007]79号)和《关于调整横山中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函》(龙价[2014]37号)文件同时废止。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3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