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游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浙江省衢州交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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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交通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衢州交通学校(原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制定原则。学校对学生可收取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服务(或代办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住宿成本并适当考虑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标准。学费收费基准价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上下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30%;住宿费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500元。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及其他事项按浙江省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新招学生时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期不得少于二年,在收费标准浮动前应报县发改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并在招生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原县物价局、教育局《关于调整龙游县求实职业中专收费标准的通知》(龙价费〔2011〕77号)文件同时废止。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游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