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7/2021-1240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水价办〔2021〕4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6 |
发布单位: |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7/2021-12407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水价办〔2021〕4号
- 发文日期:
2021-07-26
- 发布单位: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水价办〔2021〕4号
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1年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浙水农电〔2021〕1号)的通知要求,为补短板、强弱项,突出抓妤重点工作,深化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四项机制”巩固完善、“八个一”村级改革生根结果,省水利厅决定开展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示范创建活动。
为响应省水利厅有关号召,有序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真正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实效。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一百”示范创建工作,经过前期调查摸底,确定东华街道、小南海镇作为龙游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示范创建载体,其中东华街道创建“五个一百”示范基层水利站1处(东华街道基层水利站)、“五个一百”示范灌溉堰坝水闸1座(东华街道庆丰堰)、“五个一百”示范灌区灌片1处(沐尘水库灌区);小南海镇创建“五个一百”示范泵站机埠1座(小南海镇汀塘圩机埠)、“五个一百”示范农民用水管理主体1处(小南海镇龙西用水户协会)。
根据省市两级相关要求,有示范创建任务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要求,抓紧完成示范创建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汇编(详见附件)上报至龙游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创建活动评定办法》
正式文件请点击链接下载:龙水价办〔2021〕4号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的通知.pdf
龙游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