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7/2021-1240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水价办〔2021〕3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26 |
发布单位: |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7/2021-12406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水价办〔2021〕3号
- 发文日期:
2021-07-26
- 发布单位:
县林业水利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水价办〔2021〕3号
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龙游县2021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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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现状用水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域水资源条件和节水能力等因素,现将2021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本地区农业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指标。
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分解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至取用水户(单位),分解方案报送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审核备案。
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业用水总量监控体系,将重点用水户纳入在线监控系统,并加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切实加强农业用水计量监控,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三、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建立和完善对本区域内用水总量的考核监管制度,每年组织对重点用水大户用水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情况。
附件:2021年龙游县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配置表
正式文件请点击链接下载:龙水价办〔2021〕3号龙游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龙游县2021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pdf
龙游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
县林业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