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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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县农业农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被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