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9/2021-1136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2-09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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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临时生活补助

发布时间: 2021- 02- 09 16: 50 浏览次数:

在2021年春节来临之际,为让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我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1〕5号)文件要求,在各项保障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的基础上,为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节日临时生活补助。本次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低保边缘户。机构供养人员已经统一安排慰问。低保对象按照2月份本人低保补助金额发放,共计654.9857万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对象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发放,共计16.0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按照每人270元标准发放,共计61.992万元。本次一次性生活补助受益困难群众达11968人,共发放补助金733.0277万元,相关补助金将于春节前发放至困难群众社保卡上。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