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问题编号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 12- 08 09: 19 浏览次数:

“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切实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按要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监督指导各地自然保护地规划有效实施,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政策,监督指导各地自然保护地规划有效实施。

2、统筹推进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矛盾冲突,严格规范范围调整。

3、持续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配合好环保部门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启动“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1、龙游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现有2处自然保护地均已编制了总体规划并有效实施。

2、已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0年6月底形成《龙游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方案》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上报省林业局,重点解决了范围交叉重叠和相关矛盾冲突问题,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今年,根据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对《龙游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方案》的反馈意见,完成再一轮的修改调整并于2021年3月上报至省林业局。

3、结合“绿盾2022”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巡查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同时,根据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平台动态监测,对发现遥感变化图斑进行了举证销号。谋划构建“天地空一体化”自然保护地数字化管理平台,以实现资源数字化管理为目标,强化自然保护地资源管护。目前,县域自然保护地内保护对象情况良好。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0-7015351,0570-7026085;

传真:0570-7022770,0570-7026185。

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龙游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