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8/2021-1325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28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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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发布时间: 2021- 12- 28 14: 42 浏览次数:

种类范围补助标准文件依据
强制免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纳入“先打后补”范围,推行“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
强制扑杀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羊小反刍兽疫,家畜布病、结核病等国家规定需要扑杀的畜禽病种补贴平均测算标准为: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浙财农〔2018〕43号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无害化处理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8〕43号)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