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8/2021-132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2-28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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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强制扑杀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1- 12- 28 14: 29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8〕43号)。

二、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禽15元/羽,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1)养殖户填写《龙游县突发动物疫病处置表》,经辖区行政村和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提交县防指部;

(2)养殖场(户)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通知书;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账号和开户行信息。

三、咨询电话:0570-7022631。

四、受理单位: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地址:龙游县谷水路119号畜牧业发展中心。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