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200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 2021- 12- 24 17: 52 浏览次数: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2ZJ202009220019)反映衢州市“龙游县益荣食品厂,污水直排,厂区脏乱差,污水遍地,臭味扰民”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措施:

(一)立即整改。2020年9月24日,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下发《限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减少产量,落实生产废水、残渣收集处理,及时清理打扫厂区卫生。2020年9月27日,该厂2、3号车间已经停止生产;厂区及周边环境已经全面清理;现存废水已收集后运至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依法查处。2020年9月26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对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限期改正。2020年9月26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厂于2020年11月26日前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完善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一)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82473元,并已执行到位。

(二)该厂已减少生产,原厂房违规超量生产线全部停产停用,相关设备进行拆除。废水收集处理,重新建好污水处理池,生产废水统一纳入处理池,经处理纳管进入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残渣收集后运至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并及时清理打扫厂区卫生。

(三)在无法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推进搬迁入园事项。益荣食品厂于2021年2月份购买湖镇建州小微园新厂房, 11月10日厂房交付开始装修,新厂房主要设备已在安装。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0-7026185,7025141;

传真:0570-7018050,7026185。

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龙游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 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