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人,2022年计划生育扶助金可以申领啦!

发布时间: 2021- 12- 17 15: 42 浏览次数:


2022龙游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开始申报啦!

近日,龙游县各个乡镇(街道)已经开始对2022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进行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初审,身边有符合申请的对象,请@TA。

 

申报对象: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

根据规定,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为龙游县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212月31日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4、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此外,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发放奖励扶助金。

 

 

 

 

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

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为龙游县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2212月31日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者可到户籍所在地村()便民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计生窗口咨询、办理。

截止时间:

2022年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的收件截止时间为20221月1日。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可在次年申报。

发放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未满60周岁的,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奖扶”和“特扶”扶助金将于年底一次性发放到位。

 

温馨提示:

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对象互相转告,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照片两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明、子女死亡或残疾证明(仅特扶申报用)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0-7561016


信息来源: 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