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 12- 16 17: 31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72号)、《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和拨付市本级相关补贴资金的通知》(衢财农〔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产。总体上要求县乡联动,同步组织开展,按时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和相关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重要性,充分认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到户的重要性,各乡镇(街道)做好相关基础数据资料的汇总审核,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明确补贴标准,及时兑现政策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承包面积挂钩,坚持全年抛荒的耕地不补、柑橘等林果类不补、畜牧(水产)养殖用地不补、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不补、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补,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补。

三、明确时间要求,加快整体进度

要求各乡镇(街道)于4月30日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工作,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册电子版报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以确保及时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布置和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查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提高核查准确性,减少面积异议,

四、明确推进措施,提升工作效能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补贴政策解读和重要性宣讲,加强和基层群众沟通交流,赢得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细化落实以下措施:

一是公开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信息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必须包含每一位农户的补贴面积数据,乡镇(街道)公示必须包含每个村的补贴户数、补贴面积,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一致。公示资料要求含具体公示时间(7天以上)、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完整的页码编号、合计数据、经办人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照片含远景与近景,确保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健全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报补贴面积现象,公示制度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  周凌霄7566672、15700003693

县财政局      郑  琳7022890、13600506388

附件:1.龙游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登记表(村级).docx

2.龙游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明细表(乡镇).docx

3.龙游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核实汇总表(乡镇).docx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龙游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