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1/2020-1134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政办发〔2020〕93号 公开日期: 2020-12-23
发布单位: 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15:19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133号)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继续有效但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标准的及暂时保留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龙游县人民政府第117 次常务会议通过,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3件;继续有效但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标准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继续有效但有关政策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标准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4.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5.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信息来源: 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