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海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小南海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24402,联系电话:0570-7561967,传真:705340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了以副书记章辉为组长、组织委员赵鹏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综合督考办负责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我镇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及时将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一是按时发布小南海镇信息,发放范围覆盖到了全镇各办公室、行政村、镇属企业等。二是拓展公开渠道。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政府信息公开投入,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明确镇便民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分管工作负责人,切实按要求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机关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
1、工作信息类:主动公开110条,占78.6%,主要包括政务活动和其他信息等;
2、公告公示类:主动公开3条,占2.15%。
3、人事信息类:主动公开3条,占2.15%。
4、其他信息类:主动公开17条,占12.1%。
5、财政信息类:主动公开条7条,占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为0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0件。
(五)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2020年,小南海镇在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做一些工作,但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政府主动公开层面,大多数老百姓处于被动接受,或者关注度不高的层面,对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全面了解;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距离老百姓增强主动要求信息公开意识还有一定距离。
(二)改进情况:
1. 加强宣传力度。多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覆盖面,提高辖区群众主动参与意识,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家喻户晓。
2. 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不应只是简单将已发的文件、总结等进行公开,而是应从中分析出群众的需求,增加一些国家政策、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等内容的公开,深化对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招商引资、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内容的公开,真正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
附件
2020年度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