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3/2021-012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卫健办〔2021〕3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18 |
发布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23/2021-012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卫健办〔2021〕3号
- 发文日期:
2021-01-18
-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卫健办〔2021〕3号
关于印发《龙游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县中医院医共体、县卫生监督所:
现将《龙游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公室
2021年1月14日
龙游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
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龙游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医改办〔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本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民营医疗机构
二、检查重点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
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
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对医院各项疫情管控措施进行检查,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详见附件1)。
(二)医政医管科。组织医学临床领域专家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民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对明显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及时通报局综合监督与法规科和县卫生监督所,同时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日常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及行政指导,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发展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
(四)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各民营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检查,同时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防止院内感染事件发生;配合综合监督与法规科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民营医疗机构联合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上级交办案件。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整治要实现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医疗骗保行为、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等线索,要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1年2月)。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3月)。完成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安排,认真付诸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问题多、曝光医疗乱象严重的民营医疗机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在检查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及公立医院的案件,在对该公立医院进行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对该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县卫生健康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中查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行动缓慢、措施不力,以及医疗乱象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
民营医疗机构检查工作安排表
区域 | 检查时间 | 被检查单位 | 带队领导 | 专家组派出单位 | 监督员 |
龙游县 | 自下文之日起,具体时间由县卫生监督所安排 | 龙游南海医院、龙游泽随医院、龙游康民医院、龙游张家医院 | 朱建军 方燕 |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 石龙娟、梅颖升、邱云娇、杨洁 |
龙游兰塘医院、龙游士元医院、龙游肿瘤医院、龙游团石医院 | 毛庆华 冯建平 | 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 陈祝平、陈海燕、徐航超、林炫蔚 | ||
龙游七都医院、龙游下库医院、龙游周家医院、龙游骨科医院 | 朱建军 方燕 |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 石龙娟、梅颖升、邱云娇、杨洁 | ||
龙游灵山医院、龙游永真医院、龙游康宁医院、龙游胜德医院 | 毛庆华 冯建平 | 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 陈祝平、陈海燕、徐航超、林炫蔚 | ||
龙游爱尔眼科医院、龙游红会医院、龙游宝芝林中医门诊部、龙游爱仁口腔门诊部、龙游商业职工门诊部 | 朱建军 方燕 |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 石龙娟、梅颖升、邱云娇、杨洁 | ||
龙游龙城妇产医院、龙游万福中西医结合医院、龙游龙州医院、龙游康美皮肤病门诊部、 | 毛庆华 冯建平 | 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 陈祝平、陈海燕、徐航超、林炫蔚 |
注:专家组人员请医政医管科协调,每组派出专家2-3人,其中院感质控专家、病历质控专家、医疗质量管理专家各1人。个体诊所检查时间由县卫生监督所另行安排。
2021-03 关于印发《龙游县民营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