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38/2020-1025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商提办〔2020〕2号 公开日期: 2020-08-21
发布单位: 县市监局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21 17:19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市监〔2020〕7号)精神,深化全县商品市场服务提升,推进我县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充分应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着力强基础、减流程、省时间、降成本、优服务,打造集“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五化”)为一体的市场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市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活力,实现全县市场高质量和现代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打造一批设施完善、环境舒适、智慧高效、服务满意、质效兼优,并具有较高群众美誉度和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市场。至20216月底,龙游县塔石菜市场和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完成市场的改造提升示范工作,达到“五化”标准;至20228月底,全县四星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实现“五化”达标全覆盖,全县80%以上的城区三星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达到“五化”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建设便利化市场

1.科学编制市场规划。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专项规划,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区位优势、辐射半径、周边配套等因素,紧密结合诗画浙江、美丽城镇、乡村振兴、未来社区等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交通道路规划的动态衔接。新建专业市场要体现前瞻引领效应,避免同质化竞争;农贸市场网点布局要突出便利化原则。

2.优化市场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市场政务服务体系,集聚便民利企政务服务事项,推动跨部门、跨业务的综合集成窗口落地,实现“市场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升级市场内部经营服务体系,推动流程再造,实现市场内部服务“零材料”“最多跑一次”。完善市场商务服务体系,强化专、特需服务供给。

3.完善市场设施设备。结合经营产品与服务功能,合理设置市场内外便利化设施设备。加强市场内外路网管网等基础建设,提升公交站点、公厕、垃圾房、餐饮、休息区等配套设施,完善导购咨询台、公示栏、查询终端、广播等服务设施,统一市场标识标牌和店铺标识标牌的设计管理。

(二)立体式打造智慧化市场

1.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市场内部数字化系统的建设与整合,实现“多平台合一”。优化市场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加强各类管理服务数据的挖掘应用,实现针对市场服务对象的“全周期管理”和线上线下联动服务。

2.提升智慧体验水平。建设市场智慧大脑的展示终端,实时展示商铺分布、商品追溯、市场客流、价格数据、交易记录等信息,并实现动态增补和调整。建立统一的市场商品在线交易平台或入口,推动市场商户商品上线,实现客户在线选购、在线配送,在线结算。

3.打造智慧联动平台。加强与主流网站合作联动,打造面向社会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市场对外信息集中统一发布和线上交易一体化操作。建设智能安防和智能消防系统,实现市场内数字化系统与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有效对接,提升联动管理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多维度建设人性化市场

1.导入人性化服务设计。市场进行空间布局、功能设置、细节处理等设计时,综合考虑群体特征、行为习惯、美学体验、文明礼貌、安全可靠、隐私保护等要素和需求,打造人性化服务环境。市场建筑装饰设计倡导绿色生态理念,融入节能减排等环保元素。

2.满足特殊人群服务需求。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完善无障碍环境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的配备,鼓励有条件的市场针对特定人群提供“一对一”服务。

3.搭建人性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人性化服务机制,打造有温度的龙游市场。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作用,建立日常关爱机制,设立经营户之家,引入志愿服务资源,为市场服务对象提供多元的人性化关怀。

(四)多场景创建特色化市场

1.融入地域产业元素。市场软硬件设计中加强对龙游风土人情、特色文化、地方饮食等元素的吸收融合。进一步挖掘产业文化,充分体现产业特色,打造富有产业文化内涵的特色市场。推动创建科普基地、实践基地、文创基地等特色载体。

2.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创新经营与服务模式,鼓励开发产品发布、产品展示、产品定制化等个性服务,引入或共建设计师工作室、设计中心、网红直播室等特色平台,加强金融、营销、文宣等要素赋能,推动与大型电商平台、产业基地、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动合作。

3.加快经营业态融合。加强与当地特色产业、传统产业的互动,强化市场业态融合的叠加效应。打造特色市场产业带、文化圈,培育夜经济、云购物等新消费模式,发挥市场业态融合的增值效应。发挥地方特色产业带动优势,拓展市场“走出去”渠道,增强区域化和国际化协作能力。

(五)高标准建设规范化市场

1.健全市场规范化管理机制。健全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市场基本管理制度和市场公约,建立疫情防控、信息保密、公平竞争、矛盾调解、放心消费等服务机制。加强制度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提升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实行依法依规依标管理,保障市场健康有序运营。全周期记录市场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数据,对经营户开展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及时披露和公示市场各类不诚信经营信息。

3.提高市场规范化经营素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人员队

伍建设,实施专业化团队管理,加强经营户守法、诚信等素质教育,定期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加大对先进经营户的扶持力度,形成示范效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紧密配合,认真完成市场“五化”改造提升工作任务。每个创建市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投入保障和工作对接,共同推进方案落地。

(二)强化政策扶持

各单位要统筹监管与服务,结合美丽城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中心工作,有力推动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资金落实上,明确财政资金,整合部门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市场“五化”的改造提升中来。

(三)明确职责分工

县市监局牵头负责全县市场服务提升工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市场服务提升工作落地见效。

(四)强化督察考核

要以市场“五化”改造为契机,建立市场服务提升标准规范体系,推动我县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升级,着力打造浙西市场高质量发展样板。县商提办将适时进行考评督察,加强正向激励,表扬典型,推广示范;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要专题督办、限期整改。

 

 

附件1.龙游县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第一批创建名单

2.浙江省农贸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试行)

3.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试行)

 

 

龙游县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

 

 

 

 

 

 

 

 

 

 

附件1

 

龙游县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五化”提升

第一批创建名单

 

一、农贸市场(1家)

龙游县塔石菜市场

 

专业市场(1家)

龙游国际建材家居城

 

 

 

 

 

 

 

 

 

 

 

附件2

 

浙江省农贸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

(试行)

 

为深化全省农贸市场服务提升行动,在创建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达标的基础上,实现我省农贸市场服务的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一、便利化

(一)完善基本便利设施。配套公厕、服务台、垃圾房等基本便利设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建设厅)

(二)规范市场引导体系。标识标牌设置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浙江省农贸市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引导标识、咨询台、楼层图、查询终端等。(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经营服务“一站式”办理。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等服务“一站式”办理。根据经营户需要,引入仓储、物流、快递、检测等第三方商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四)政务服务“一站式”集成。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税务、城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市场举办方)

二、智慧化

(一)应用信息化集成系统。应用集市场物业管理、用水用电用气、经营户管理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经营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集中应用。(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二)推进移动支付和线上交易。推广二维码、智能POS等移动支付方式应用。推进线上交易,依托本市场APP、微信公众号或第三方平台,实现农副产品信息发布、线上线下联动、智能检索、在线交易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在线智慧监管熟食等制品。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品、熟食品的加工场地配置智能摄像头和物联设备,纳入在线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抓拍、自动取证。(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智能安防系统。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营业场所等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具备对设施设备、人流的信息分析评估功能,具备市场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五)建设信息公示查询平台。公示查询市场各类制度、食品溯源检测、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经营户奖惩、消费投诉处理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人性化

(一)完善功能设施。设置老年人休息区,配备共享雨伞、共享充电等物品。(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引入志愿服务。引入并开展社会组织、群团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团省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提供特殊服务。配备无障碍通道、轮椅、AED设备、急救医药箱、微型医服点等设施设备,建设安全便利的无障碍环境,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可提供“一对一”人工引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

(四)提倡绿色环保。全面使用环保型或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开展果蔬菜皮等有机垃圾就地减量资源化处理。(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特色化

(一)体现地域文化。设置特色农产品展示区(点),展现地域特色和饮食文化。(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导入社区服务。根据社区需求,导入公共厨房、老年人食堂、早点餐饮、家政维修等服务,建设成为“社区邻里”的新消费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三)建设科普基地。结合本市场经销农产品、食品的特色,建设适合青少年儿童食品、农产品知识科普的公益性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规范化

(一)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农贸市场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清洁消杀、垃圾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强化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溯源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规范消费投诉维权。建立“先行赔付”承诺制,引入“食品安全第三者责任保险”“消费者意外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第三方保险机制。设立消费矛盾纠纷调解室,消费投诉及时处理回访。(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信用奖惩管理。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对经营户开展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及时披露和公示市场各类不诚信经营信息。(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市场专业化团队管理,加强经营户守法、诚信等素质教育,定期开展对管理员、经营户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3

 

浙江省专业市场“五化”提升创建标准

(试行)

 

为深化全省专业市场服务提升行动,在创建浙江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达标的基础上,实现我省专业市场服务的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一、便利化

(一)完善基本便利设施。市场周边配套停车场、公交站点、物流点、餐饮、休闲、酒店等服务设施,市场内配套便利店、公厕、服务台、休憩区、垃圾房、共享雨伞、共享充电等基本便利设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二)规范市场引导体系。标识标牌设置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浙江省专业市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引导标识、标牌、公告栏(视窗)、咨询台、楼层图、查询终端、广告牌、广播等。引导体系应设置中英双语,并按需增设特定语种、配置引导翻译器或服务机器人。(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经营服务“一站式”办理。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装修维修等服务“一站式”办理。根据经营户需要,引入金融、物流、仓储、法务、电子商务、供应链、品牌培育、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商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四)政务服务“一站式”集成。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税务、城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服务。根据市场经营户与客户需求,拓展商务、司法、外事、海关、环保等“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的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市场举办方)

二、智慧化

(一)应用信息集成系统。应用集市场物业管理、客流物流车流、用水用电用气、经营户管理、咨询投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经营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集中应用。(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大数据局)

(二)打造智慧导购系统。设置市场公众号、APP、二维码、导航终端等市场智慧导航入口,集成实时定位、实景显示、在线导航等功能,按需引入市场咨询、路线规划、食宿交通等信息,有效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三)建立线上交易平台。依托本市场APP、微信公众号、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整合市场实体门店和虚拟商铺资源,实现产品信息发布、线上线下联动、智能检索、实时对接、在线交易、在线结算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搭建智能物流服务平台。按需建设市场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与仓储基地、物流中心等平台数据对接,提升货运联运、接驳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市场举办方)

(五)建立智能安防系统。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营业场所等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具备对设施设备、人流的信息分析评估功能,具备市场安全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六)实施阳光餐饮监管。在市场餐饮经营户的厨房、食材仓库等场地配置智能摄像头和物联设备,纳入阳光厨房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线上溯源、自动取证。(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七)建设市场数据中心。按需建设市场大数据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校、专业机构资源,实时系统分析产品、交易、仓储、客流、物流、金融和信用等市场信息,定期形成市场数据分析指标及报告,为政府部门、市场举办方、经营方等相关工作活动提供信息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

(八)设立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查询市场各类制度、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经营户奖惩、消费投诉处理等信息。(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人性化

(一)引入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之家,引入并开展社会组织、群团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团省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设立经营户之家。提供专门场地,为经营户提供休憩、交流、子女照护等便利。(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三)建立矛盾调解平台。在市场内成立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主动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提供调解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提供特殊服务。配备无障碍通道、轮椅、母婴室、第三卫生间、AED设备、急救医药箱、微型医服点等设施设备,建设安全便利的无障碍环境,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可提供“一对一”人工引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残联、省妇联、省卫生健康委)

(五)提倡绿色环保。市场全面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各类接触性服务设施、软装以及临时性搭建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有毒有害物质限值标准。场内全面使用环保型或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特色化

(一)建设创意设计空间。按需建设时尚创意设计区、精品展示区和个性化定制区,加强与知名设计研发机构、科研高校合作,为经营户提供更多创意设计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设立产品发布中心。引入国内外行业机构、知名企业、设计室等,定期开展新产品、创新模式发布,提升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三)共建直播基地。对接阿里巴巴、腾讯、抖音、斗鱼等直播平台,引入网红直播模式,建设直播基地,举办直播节启动、网红带货、现场商家直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商务厅)

(四)举办主题性活动。组织举办主题性或专业性的会展、节目、会议,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等参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举办方)

(五)培育夜经济模式。有条件的市场可培育夜间经济等新消费模式,从空间、时间拓展市场产业链、价值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场举办方)

(六)建设产业科普基地。设置特色产业文化展示区(点),展现地域经济、产业文化和产品特色,建设展示行业特点和产业知识的适合大众了解的公益性科普基地。(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科协、省市场监管局)

五、规范化

(一)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专业市场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清洁消杀、垃圾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定期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登记,提供必要的场内交易产品快速检测受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知产保护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市场内首创、原创产品进行登记保护,融合互联网、图像识别等技术,实现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四)规范消费投诉维权。建立“先行赔付”、“服务承诺”、等放心消费制度,多渠道受理消费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回访。(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信用奖惩管理。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对经营户开展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及时披露和公示市场各类不诚信经营信息。(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市场专业化团队管理,加强经营户守法、诚信等素质教育,定期开展对管理员、经营户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省市场监管局)

 

 

 

 

 

 

 

 

 

 

 

 

 

 

 

抄送:县府办、塔石镇、东华街道、营商办。

龙游县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日印发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