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收容,暴力抗法?不可取!

发布时间: 2020- 07- 15 15: 54 浏览次数:

很多家庭现在都领养了宠物,它们带给了大家无尽的欢笑,甚至网上流传着各种表情包,但不牵狗绳,狗狗随地大小便等各类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接踵而至。

近日,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类管理的队员在太平西路进行日常巡查任务时,发现两只未束犬链的犬只,工作人员随即上前捕捉收容该隐患犬只,却遭到随后赶来的一名声称是犬主人的暴力阻拦。

“在收容的过程当中,犬主突然跑出来,对我们的执法队员进行谩骂,还用手中的钓鱼杆殴打队员。”据县综合执法局犬类管理收容队队长描述,“在队员收容完成以后,犬主还试图阻拦执法车的离开。基于这种情况,我们的队员选择了报警,待民警赶到现场以后,对犬主进行了劝说,但犬主仍继续阻碍我们的执法,还与现场的民警发生肢体冲突,甚至把民警的衣服扯破。”

涉事女子违反《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外出遛行的犬只应当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的规定,并采取暴力手段妨碍正常执法,因而被传唤至县公安局龙洲派出所进行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理。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具有安全隐患的犬只被执法人员捕捉收容后,犬只的主人只需带上相关材料,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犬管中心接受相应的处置后,就可以领回自己的爱犬。像本案中,犬主的暴力抗法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

随后,涉事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训诫,对自身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以及暴力抗法行为表示歉意和悔过,并写下致歉承诺信。根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涉事人员因违规养犬被执法部门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当前,全县正处在争创省示范文明县城的攻坚阶段,希望全体市民不断提升文明素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为维护整洁有序的美好生活环境,争创省示范文明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