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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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统计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统计公信力和执行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85号)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深化民主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领域,规范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不得损害群众利益。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统计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公开内容 (一)概况信息。统计局机关概况;单位机构职能、分工;领导基本信息、重要活动及讲话。 (二)政务公开。统计机关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情况;各项主要指标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简报、统计专业考核评比办法;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公告公示;单位发展规划和人事信息;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本局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四)年度报告。本局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公开形式 (一)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三)通过有关文件和统计年鉴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和保密审查工作。 (二)加强时效性,强化规范性。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提高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同时,政务公开要做到格式统一、规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三)加强信息保密,强化公开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一般工作动态和最新工作信息由各科室、中心负责撰写,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涉及重要信息时,应召开会议进行重点审议,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公开和发布;对重大信息未审查发布造成泄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对不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更新不及时、公布不规范等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职工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予以效能告诫,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龙游县统计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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