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社会养老和儿童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0-07-14 10:36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社会养老和儿童福利院
机构简称: 县福利院
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乡居民“三无”(特困)老人的收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临终关怀等服务。

(二)承担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指导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养老服务事业的行业指导工作,

(三)承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困难家庭、留守、未满16周岁特困等儿童群体的收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接受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

(四)协调推进监护评估、服务转介、精神关怀、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等服务的工作,针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五)承担全县儿童福利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担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接收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项春霞(院长),联系电话: 0570-7024676,办公地址:浙江省龙游县健康路12号。

 

机构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健康路12号
联系方式: 0570-702467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