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小组,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对外发布科室,落实好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的管理,推进、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规范公开,确保及时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按照《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龙执法〔2017〕7号)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一是依托龙游政务和龙游信息平台,及时向县委办、县府办报送信息;二是通过浙江政务网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477项行政处罚事项;三是通过综合行政执法简报,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动态,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四是通过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路面督查考核情况、纪律作风督查通报、重大问题决策、人事任免情况等;五是充分利用《今日龙游》、电视台、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拓展发布信息的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五是利用法制宣传日等,在街面开展宣传,公开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信息;六是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向群众解疑释惑,及时公开市民所需信息。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一是组织机构、班子分工、内设科室、规范制度、工作计划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二是对已划转的477项行政处罚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发布城区各路段集中整治、城市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拆除违法建设、犬类管理、停车收费等通告;四是业务学习、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五是行政处罚案件及结果;六是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果;七是工作中涌现出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等;八是“三公”经费支出及加班考勤结果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我局通过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0条,通过“两微”客户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9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不存在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每月都达到县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的要求,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干部人事工作、财务预决算、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队伍建设,在各单位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四是开展送法律服务进商户、进市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增强普法对象守法的意识;五是利用报纸、电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惠民实事,同时对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2019年度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1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