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区域内化工类关停企业,未进行土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采集和疑似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完成龙游捷马化工关停原址地块风险评估和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启动治理修复。
整改措施: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推进化工、印染、电镀、造纸等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停企业原址污染详查。2019年底前,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检测,落实相关质量控制要求。2020年11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停企业原址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2.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3.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督促落实企业原址地块调查评估制度,按年度建立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结合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制定更新,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名单。
4.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龙游捷马化工关停原址地块风险评估和修复实施方案的编制,并启动治理修复。
整改完成情况: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一是按照省、市关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调查对象全面性核实要求,我县重点行业企业详查任务新增至34家,按期保质完成了全部信息采集、风险纠偏、空间信息整合等相关工作。二是经浙江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地块名单及检测指标的通知》(浙土壤详查发〔2020〕1号)确认,我县共有6个地块被纳入采样地块名单,截至12月15日,已完成全部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
2.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等重点企业用地及其周边区域布设土壤环境监测点总计12个。
3.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一是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县政府制定“治土长久战”年度计划,并纳入综合考核。二是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十三五”期间,根据《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8〕7号)文件精神,我县总计18个地块被列入龙游县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同时通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三是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十三五”期间,根据各个疑似污染地块的调查报告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我县总计5个地块被列入龙游县污染地块名录,1个地块被移出龙游县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并及时通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无实际有污染地块而未建立或未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情况。四是严控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十三五”期间,我县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存在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形;也不存在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项目的情形等。
4.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一是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宝塔路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并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已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管控方案初稿编制工作。二是浙江铭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已完成效果评估,并于2020年11月20日原则性通过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待省生态环境厅签发审查意见后依法移出污染地块名录。至此,衢州首个由企业自行组织修复的污染地块修复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这同时也是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以来,衢州首个完成效果评估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土壤污染调查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程序严格、环节众多、涉及问题复杂,我县将严格依法依规持续推进。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0-7025915,7022748;
传真:0570-7025915,7026185。
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龙游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