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煤改气’工作推进较慢,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够彻底。”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
1.全面完成2014-2017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14年-2017年全县完成淘汰改造的336台锅(窑)炉,其中:禁燃区内39台全部完成淘汰改造,非禁燃区淘汰改造了297台(完成比例为95.8%),超额实现了《浙江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淘汰改造非禁燃区分散燃煤锅(窑)炉实施方案(2014-2017)》提出的“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窑)炉全部淘汰,非禁燃区完成90%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的任务目标。
2.开展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重点展开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的淘汰改造,截至5月底,完成全部(1台)煤气发生炉的淘汰改造。
3.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加快金怡热电项目及配套热网工程建设,2018年3月份完成湖镇镇南片区域企业供热,淘汰并拆除供热区内8台燃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截至3月份,禁燃区外锅炉淘汰改造率达到98.3%以上。继续推进小南海镇建成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进度。
4.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工作,2018年天然气供应量力争达到4000万立方米,到2020年,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40%。
5.严格燃煤锅炉使用和检验管理。全县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到2020年,除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段式燃气发生炉淘汰改造外,开展淘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工作,进一步扩大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范围。同时加强锅炉监督检验管理,对列入淘汰改造范围等不符合要求的锅炉,不接受安装告知,不给予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
整改完成情况:
1.全县禁燃区内所有锅(窑)炉淘汰改造到位,非禁燃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窑)炉淘汰改造到位。
2.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到位,2018年已完成(1台)。
3.金怡热电项目及配套热网工程建设2018年已建成投用,湖镇镇辖区内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改造到位。
4.继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煤改气”“油改气”工作等。2019年天然气供应量6141万立方米(不含华电天然气发电)。城乡居民天然气已覆盖龙洲、东华、湖镇、溪口、詹家、庙下、模环七个乡镇,实现覆盖率46.7%。
5.全县加强锅炉监督检验管理,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段式燃气发生炉淘汰改造到位,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改造到位。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0-7560977,7806906;
传真:0570-7806906,7026185。
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龙游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