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5:5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龙游县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制度。根据年初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龙游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根据《新条例》修订的内容,及时更新完善《龙游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二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主要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根据相关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开政府预决算、招投标信息、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工作信息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相关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及时公布相关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按规做好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等信息。2019年度主动公开《关于龙游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龙游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和决议》《关于龙游县2019年项目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和决议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政府、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券等信息,强化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券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公开《龙游县财政局关于龙游县红火蚁应急防控专业实施主体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事项清理结果》等政府采购处理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四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执行《龙游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信息发布需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对信息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公开。按规做好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发布必须经局内法规科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

1.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21条,占比8.79%;

2.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4条,占比1.67%;

3.工作信息类:主动公开87条,占比36.40%;

4.财政信息类:主动公开43条,占比17.99%;

5.信息公开年报类:主动公开1条,占比0.42%;

6.其他类:主动公开83条,占比34.73%。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7

减50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减42

0

行政强制

5

减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减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1

144732.8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新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也存在不足地方。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全年公开的信息主要集中在工作信息,其他重点项目等公开的信息条数不多,且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仍待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与知识的学习。今年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较多,主要是依申请公开省厅下达的相关类目资金数额、财政支出等内容,在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及其他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严格执行《新条例》要求,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提高对信息题材、文字表述等内容的要求,公开更有价值,更加规范的政府信息。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必须信息公开的文件管理,明确发文及信息公开流程,确保及时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学深学透《新条例》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答复依申请公开件中及时向上级单位请示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向相关法律部门咨询信息公开的合法性,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岗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表格.doc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