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06/2019-939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公开日期: 2019-12-04
发布单位: 县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小学校本研修共同体研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04 10:25 浏览次数:

发挥城区学校校本研修的辐射引领作用克服农村小规模学校研修力量薄弱等问题,龙游县组建以城区小学为龙头学校的研修共同体。为规范校本研修共同体工作,加强共同体成员学校间的教育教学交流,引领教师共同成长,特制定《龙游县小学校本研修共同体研修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共同体

名称

龙头学校

     

组长

副组长

实验小学

共同体

实验小学

下库小学        大街小学 

石佛小学        兰塘小学 

泽随实验学校  

刘智松

詹建妹

西门小学

共同体

西门小学

梧村小学        灵山小学      

沐尘小学        罗家小学

上圩头小学 

黄君伟

桥下小学

共同体

桥下小学

箬塘小学        团石小学  

模环小学        北辰小学

庙下小学

黄晓华

曹明祥

阳光小学

共同体

阳光小学

社阳小学        官潭小学

士元小学        雅村小学 

十里铺小学

雷晓祥

余燕玉

柳园小学

共同体

柳园小学

寺后小学       志棠小学  

七都小学       下宅小学    

莘霖学校

徐更红

蓝伟霞

备注:詹家教共体参照执行

二、过程管理

(一)团队组建

龙头学校牵头组建校本研修共同体团队并组织成员学校集体研讨,共同确定研修主题。

(二)方案制定、申报、论证

由龙学校负责制定学年研修方案经组长签字确认提交平台,论证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共同体可以开展集体学习、学科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研修活动。

)活动要求

每学年组织不少于4次校本研修共同体活动,其中至少1次为全员集中的学习活动。每次活动的研修材料及时提交管理平台。

三、评估细则

实行研修共同体年度工作考核制度,按《龙游县校本研修共同体工作评估细则》(见附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分值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

四、经费保障

给予研修共同体一定的日常工作经费补助,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适当的经费奖励。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