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发布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助力阳光政府建设,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认真开展相关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特制定《龙游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成立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它局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调整、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更新完善《龙游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在局办公室内设信息公开岗,作为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统一发布责任岗位,由信息公开岗专门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工作,相关涉密信息公开及时提交责任领导审议,形成有责任领导、有责任科室、有责任人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阵地,借助纸媒、线上平台等载体,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目前,我局主要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浙江政府服务网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信息、工作信息等政府信息。应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要求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浙江政务服务网财政局网页作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发布平台。同时,积极借助“龙游财政”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图片、文字等生动形式,展示我局工作动态、机关文化,宣传我县财政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影响力进一步传播财政文化,打造阳光财政。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等信息,主动公开《关于龙游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龙游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龙游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龙游县2018年新增专项债务预算调整方案》《龙游县财政局(汇总)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度公开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汇总》《龙游县财政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31家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政府、部门预决算、政府债券等信息,强化政府预决算、政府债券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意识。主动公开《龙游县财政局2018年第1期社保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结果公告》《龙游县财政局2018年第2期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告》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
1.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4条,占比1.56%;
2.规划计划类:主动公开3条,占比1.17%;
3.工作信息类:主动公开180条,占比70.04%;
4.财政信息类:主动公开18条,占比7%;
5.信息公开年报类:主动公开1条,占比0.39%;
6.其他类:主动公开51条,占比19.8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设有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经费为0。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201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预决算等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也存在不足地方。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信息格式不够规范;二是部分信息未公开在对应目录下,存在信息内容与信息公开栏目不对应情况;三是信息公开不均衡,从年报统计情况上来看,信息公开主要集中于工作信息,占比较高,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主动公开较少。
(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科室,提高相关科室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制度、有监督,形成“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从源头入手,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室信息公开报送制度,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条对照信息公开内容,相关涉及需要信息公开的及时报送至信息公开岗,由信息公开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和保密性审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借助浙江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深挖平台功能,做好我县财政政策宣传。同时,及时关注群众对财政政策关注需求,借助微博等网红自媒体平台适时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解答,为打造“阳光政务”,建设服务型政府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