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龙游县湖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324400,联系电话:0570-7062885,传真:7063602。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1、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建立由政工副书记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综合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及协调的机制,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录入和更新工作,在镇档案室开辟档案信息公共查阅室,以方便群众查阅各类政府信息。
2、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各类信息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后,认为应当公开的,及时充实公开内容,供组织和群众查阅。利用龙游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予以公开,并做到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利用传真电话、函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今日龙游》、《衢州日报》等报刊,《村情通》、《湖镇信息》简版等其他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维护和更新,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准备了打印复印设备,确保信息准确公开,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3、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深化公开内容,针对政策文件、公共服务、人事信息等多项内容通过网站、会议、文件下发等形式予以公开。二是建立完善制度,拟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加大考核激励,完善了信息考核办法,建立宣传员队伍,便于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乡各项工作。四是规范公开程序,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五是加强基础性建设,明确了综合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便民服务中心内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确定专人负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机关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其中:
1、机构概况类:无;
2、政策文件类:13条,占7%,如《湖镇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主要为年度总结及计划;
4、行政审批类:无;
5、行政执法类:无;
6、公共服务类:3条,如《湖镇镇低保在册人员名单》等;
7、工作信息类:159条,占85.5%,主要包括全镇各条线围绕重点、中心工作业务开展情况的信息;
8、人事信息类:2条;如《2018年龙游县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9、财政信息类:5条,占2.7%,如《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设有兼职人员1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无。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无收费和减免情况: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2018年,我镇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得不多等。
(二)改进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完善硬件设施,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方便群众能及时、便利、全面地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附件
附件2
2018年度龙游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7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