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2018第2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他项权证书号
(地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31-8-27
王兴
小南海镇龙西村
208.32㎡
公告单位: 龙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6 日